上皇帝萬言書(王安石)
소요유 : 2013. 12. 24. 11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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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皇帝萬言書
(王文公文集卷一)
王文公文集是北宋王安石的個人文集。王安石(1021-1086),字介甫,號半山,江西臨
川(今江西撫州)人。曾封于舒、荊,死後又諡爲文,故亦稱王荊公、王文公。
王安石是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學家。宋仁宗慶曆四年(1044)進士及第,歷
任簽書淮南(今江蘇揚州)節度判官公事、知鄞縣(今浙江寧波)事、舒州(今安徽潛山)
通判,一度調任開封群牧司判官,旋調任知常州事、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,繼任三司度
支判官、知制誥、翰林學士等職。宋神宗熙寧二年(1069)出任參知政事,翌年升任宰相,
主持變法運動,史稱「王安石變法」或「熙豐變法」。王安石具有多方面成就,文學上名列
唐宋八大家之一,有詩文集傳世;哲學上著有洪範傳、老子注等,此外有文字學著作字說
等,多已散佚,僅在彭耜老子道德真經集注、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等書中保存有若干條。
王安石詩文集版本甚多,書名、卷數互異,所收詩文亦有不同。主要集本有臨川先生
文集和王文公文集兩種,一百卷或一百三十卷,均摻有他人著作。宋時刻本如北宋政和間
薛昂本、宣和中安石嫡孫王棣本,早已失傳;南宋紹興間龍舒本、安石嫡曾孫王玨本、臨
川郡守詹大和本流傳後世,並産生多種衍本。明代有王安石文集新刻本多種,今大陸及臺
灣所藏,以嘉靖本爲多,計有嘉靖十三年(1534)劉氏安正堂本、二十五年(1564)應雲
鸑本、三十九年(1560)何遷本等。應本、何本即通常所稱嘉靖翻宋詹大和本,流布頗廣,
影響甚大,今國內外皆有著錄。嘉靖之後,有隆慶五年(1571)翻刻本、萬曆光裕堂本,
清光緒九年(1883)聽香館本等。清修四庫全書,著錄臨川集一百卷,宋臨川詹太和校刻
本,館臣對是書版本流傳作有較詳考訂。一九三五年上海大衆書局,一九六二年中華書局
上海編輯所,一九八八年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等分別影印出版王安石全集或文集。一九七
四年,上海人民出版社以影印南宋龍舒本爲底本,參校明應雲鸑本、何遷本等,由唐武標
點校,出版王文公文集排印本。剔除該書卷首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的一篇專題論文,此本可
算迄今較好的版本。此後,國內又有數家出版社出版王安石詩文的選注本。
本篇選自王文公文集第一卷書,是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時
所上奏疏。前此,王安石已在地方任職十多年,對當時政治、社會的許多問題有較深刻的
認識,這篇言事疏即是作者針對國家時弊而提出的改革思路和主張。「後安石當國,其所注
措,大抵皆祖此書。」(宋史王安石傳)熙寧變法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對這篇奏疏所提主張的
實踐及擴展、補充。本篇是研究王安石思想、生平以及北宋政治、經濟的重要資料。選文
採用上海人民出版社點校本。
臣愚不肖,蒙恩備使一路,今又蒙恩召還闕廷,有所任屬,而當以使事歸
報陛下。不自知其無以稱職,而敢緣使事之所及,冒言天下之事,伏惟陛下詳
思而擇其中,幸甚。
臣竊觀陛下有恭儉之德,有聰明睿智之才,夙興夜寐,無一日之懈,聲色狗
馬、觀遊玩好之事,無纖介之蔽,而仁民愛物之意,孚於天下,而又公選天下
之所願以爲輔相者,屬之以事,而不貳於讒邪傾巧之臣,此雖二帝、三王之用
心,不過如此而已,宜其家給人足,天下大治。而效不至於此,顧內則不能無以
社稷爲憂,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,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,而風俗日以衰壞,四
方有志之士,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,此其故何也?患在不知法度故也。
今朝廷法嚴令具,無所不有,而臣以謂無法度者,何哉?方今之法度,多
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。孟子曰:「有仁心仁聞,而澤不加于百姓者,爲政不法于2
先王之道故也。」以孟子之說,觀方今之失,正在於此而已。
夫以今之世,去先王之世遠,所遭之變,所遇之勢不一,而欲一二修先王
之政,1雖甚愚者,猶知其難也。然臣以謂今之失,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,以謂
當法其意而已。夫二帝、三王,相去蓋千有餘載,一治一亂,其盛衰之時具矣。
其所遭之變,所遇之勢,亦各不同,其施設之方亦皆殊,而其爲天下國家之意,
本末先後,未嘗不同也。臣故曰:當法其意而已,法其意,則吾所改易更革,
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,囂天下之口,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。
雖然,以方今之勢揆之,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,合于先王之意,其
勢必不能也。陛下有恭儉之德,有聰明睿智之才,有仁民愛物之意,誠加之意,
則何爲而不成,何欲而不得?然而,臣顧以謂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,合
于先王之意,其勢必不能者,何也?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。
商之時,天下嘗大亂矣。在位貪毒禍敗,皆非其人,及文王之起,而天下
之才嘗少矣。當是時,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,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,然後隨
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。詩曰:「愷悌君子,遐不作人」,2此之謂也。及其成也,
微賤兎罝之人,猶莫不好德,兎罝之詩是也。3又況於在位之人乎?夫文王惟能
如此,故以征則服,以守則治,詩曰:「奉璋峨峨,髦士攸宜。」又曰:「周王
於邁,六師及之。」
4言文王所用,文武各得其才,而無廢事也。及至夷、厲之
亂,5天下之才,又嘗少矣。至宣王之起,所與圖天下之事者,仲山甫而已。6故
詩人歎之曰:「德輶如毛,維仲山甫舉之,愛莫助之。」7蓋閔人才之少,而山
甫之無助也。宣王能用仲山甫,推其類以新美天下之士,而後人才復衆。於是
內修政事,外討不庭,而復有文、武之境土。故詩人美之曰:「薄言采芑,于彼
新田,於此菑畝。」8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,使之有可用之才,如農夫新美其
田,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。由此觀之,人之才,未嘗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。
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何也?亦教之、養之、取之、任之有其道而已。
所謂教之之道,何也?古者天子諸侯,自國至於鄉黨皆有學,博置教道之
官而嚴其選。朝廷禮樂、刑政之事,皆在於學。士所觀而習者,皆先王之法言
德行治天下之意,其材亦可以爲天下國家之用。苟不可以爲天下國家之用,則
不教也。苟可以爲天下國家之用者,則無不在於學。此教之之道也。
所謂養之之道,何也?饒之以財,約之以禮,裁之以法也。何謂饒之以財?
人之情,不足於財,則貪鄙苟得,無所不至。先王知其如此,故其制祿,自庶
人之在官者,其祿已足以代其耕矣。由此等而上之,每有加焉,使其足以養廉
恥,而離於貪鄙之行。猶以爲未也,又推其祿以及其子孫,謂之世祿。使其生
也,既于父子、兄弟、妻子之養,昏姻、朋友之接,皆無憾矣;其死也,又於
子孫無不足之憂焉。何謂約之以禮?人情足於財而無禮以節之,則又放僻邪侈,
1 一二,掃葉山房本作「一一」。
2 愷悌君子,遐不作人,引自詩經·大雅·旱麓,頌揚周文王能培育人才。愷悌,開明,此指周文王。
3 兎罝,捕兔的網。
4 奉璋峨峨四句,引自詩經·大雅·棫朴,指周文王文臣武將很多。璋,寶玉,這裏指用寶玉做柄的酒勺。
祭神時用勺盛酒撒在地上,稱「灌祭」。峨峨,形容人物盛多。髦士,俊秀的士子。攸宜,所宜,指各得
其所。邁,行。六師,傳帝王擁有六軍,亦作六師。
5 夷、厲之亂,周朝政治事件。指周夷王曾被迫親自下堂迎接來朝見他的諸侯,這被認爲違反周禮;周厲
王則因奴隸暴動,逃亡到彘(今山西霍縣),後死於該地。
6 仲山甫,人名。魯獻公次子,周宣王的卿士。
7 德輶如毛三句,引自詩經·大雅·烝民,據說是周宣王卿士尹吉甫歌頌仲山甫的詩。輶,輕。
8 薄言采芑三句,引自詩經·小雅·采芑,是一首記敍周宣王派大臣方叔南征荊楚的詩。菑畝,耕過一年
的田。3
無所不至。先王知其如此,故爲之制度。婚喪、祭養、燕享之事,服食、器用
之物,皆以命數爲之節,而齊之以律度量衡之法。其命可以爲之,而財不足以
具,則弗具也;其財可以具,而命不得爲之者,不使有銖兩分寸之加焉。何謂
裁之以法?先王於天下之士,教之以道藝矣,不帥教而待之以屏棄遠方終身不
齒之法;1約之以禮也,2不循禮,則待之以流、殺之法。王制曰:「變衣服者,
其君流。」酒誥曰:「厥或誥曰:『群飲,汝勿佚。盡拘執以歸於周,予其殺!』」
3夫群飲、變衣服,小罪也;流、殺,大刑也。加小罪以大刑,先王所以忍而不
疑者,以爲不如是,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。夫約之以禮,裁之以法,天
下所以服從無抵冒者,又非獨其禁嚴而治察之所能致也。蓋亦以吾至誠懇惻之
心,力行而爲之倡。凡在左右通貴之人,皆順上之欲而服行之,有一不帥者,
法之加必自此始。夫上以至誠行之,而貴者知避上之所惡矣,則天下之不罰而
止者衆矣。故曰:此養之之道也。
所謂取之之道者,何也?先王之取人也,必於鄉党,必於庠序,使衆人推
其所謂賢能,出之以吿於上而察之。4誠賢能也,然後隨其德之大小、才之髙下
而官使之。所謂察之者,非專用耳目之聰明,而聽私於一人之口也。欲審知其
德,問以行;欲審知其才,問以言。得其言行,則試之以事。所謂察之者,試
之以事是也。雖堯之用舜,亦不過如此而已,又況其下乎?若夫九州之大,四
海之遠,百官億醜之賤,5所須士大夫之才則衆矣。有天下者,又不可以一二自
察之也,又不可以偏屬於一人,而使之於一日二日之間考試其行能而進退之也。
蓋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,以爲大官矣,因使之取其類以持久試之,而考其能
者以告於上,而後以爵命、祿秩予之而已。此取之之道也。
所謂任之之道者,何也?人之才德,髙下厚薄不同,其所任,有宜有不宜。
先王知其如此,故知農者以爲後稷,知工者以爲共工。其德厚而才髙者以爲之
長,德薄而才下者以爲之佐屬。又以久於其職,則上狃習而知其事,6下服馴而
安其教。賢者則其功可以至於成,不肖者則其罪可以至於著,故久其任而待之
以考績之法。夫如此,故智慧才力之士,則得盡其智以赴功,而不患其事之不
終、其功之不就也。偷惰苟且之人,雖欲取容于一時,而顧僇辱在其後,安敢
不勉乎?若夫無能之人,固知辭避而去矣。居職任事之日久,不勝任之罪,不
可以幸而免故也。彼且不敢冒而知辭避矣,尚何有比周、讒諂、爭進之人乎?7
取之既已詳,使之既已當,處之既已久,至其任之也又專焉,而不一二以法束
縛之,而使之得行其意,堯、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衆工者,以此而已。書曰:「三
載考績,三考,黜陟幽明。」此之謂也。然堯、舜之時,其所黜者則聞之矣,
蓋四凶是也;8其所陟者,則臯陶、稷、契,皆終身一官而不徙。蓋其所謂陟者,
特加之爵命、祿賜而已耳。此任之之道也。
1 「而」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則」。
2 「也」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矣」。
3 「拘執」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執拘」。酒誥,尚書·周書篇名。康叔封於殷之故都,以殷民嗜酒,周公
以成王之命戒之。厥,其,指周天子。或,每。佚,放肆。
4 「出之」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書之」。
5 「百官」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萬官」。
6 狃,習慣、熟悉。後漢書陳忠傳:「臣司狃恩,莫以爲負。」唐李賢注:「狃,音女九反。詩曰:『將叔
無狃。』狃,習也。」
7 比周,結夥營私。管子·立政:「郡徒比周之說勝,則賢不肖不分。」
8 四凶,指不服從於舜的四個部族首領。左傳·文公十八年指渾敦、窮奇、檮杌、饕餮,皆被舜流放。或
以渾敦爲驩兜,窮奇爲共工,檮杌爲鯀,饕餮爲三苗。尚書·舜典:流共工於幽州,放驩兜於崇山,竄三
苗于三危,殛鯀於羽山,「四罪而天下咸服。」4
夫教之、養之、取之、任之之道如此,而當時人君,又能與其大臣,悉其
耳目心力,至誠惻怛,思念而行之,此其人臣之所以無疑,而於天下國家之事,
無所欲爲而不得也。
方今州縣雖有學,取牆壁具而已,非有教導之官,長育人才之事也。唯太
學有教導之官,而亦未嘗嚴其選。朝廷禮樂刑政之事,未嘗在於學。學者亦漠
然自以禮樂刑政爲有司之事,而非己所當知也。學者之所教,講說章句而已。
講說章句,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。1而近歲乃始教之以課試之文章。夫課試之文
章,非博誦強學窮日之力則不能。及其能工也,大則不足以用天下國家,小則
不足以爲天下國家之用。故雖白首於庠序,窮日之力以師上之教,2及使之從政,
則茫然不知其方者,皆是也。
蓋今之教者,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,又從而困苦毀壞之,使不得成才者,
何也?夫人之才,成於專而毀於雜。故先王之處民才,處工於官府,處農於畎
畝,處商賈於肆,而處士於庠序,使各專其業而不見異物,懼異物之足以害其
業也。所謂士者,又非特使之不得見異物而已,一示之以先王之道,而百家諸
子之異說,皆屏之而莫敢習者焉。今士之所宜學者,天下國家之用也。今悉使
置之不教,而教之以課試之文章,使其耗精疲神,窮日之力以從事於此。及其
任之以官也,則又悉使置之,而責之以天下國家之事。夫古之人,以朝夕專其
業於天下國家之事,而猶才有能有不能,今乃移其精神,奪其日力,以朝夕從
事於無補之學。及其任之以事,然後卒然責之以爲天下國家之用。宜其才之足
以有爲者少矣。臣故曰:非特不能成人之才,又從而困苦毀壞之,使不得成才
也。
又有甚害者,先王之時,士之所學者,文武之道也。士之才,有可以爲公
卿大夫,有可以爲士。其才之大小、宜不宜則有矣,至於武事,則隨其才之大
小,未有不學者也。故其大者,居則爲六官之卿,出則爲六軍之將也;其次則
比、閭、族、党之師,3亦皆卒、兩、師、旅之帥也。4故邊疆、宿衛,皆得士大
夫爲之,而小人不得姦其任。今之學者,以爲文武異事,吾知治文事而已,至
於邊疆、宿衛之任,則推而屬之于卒伍,往往天下姦悍無賴之人。苟其才行足
自托於鄉里者,亦未有肯去親戚而從召募者也。邊疆、宿衛,此乃天下之重任,
而人主之所當慎重者也。故古者教士,以射、御爲急,其他技能,則視其人才
之所宜而後教之,其才之所不能,則不強也。至於射,則爲男子之事。人之生,
有疾則已,苟無疾,未有去射而不學者也。在庠序之間,固當從事於射也。有
賓客之事則以射,有祭祀之事則以射,別士之行同能偶則以射。于禮樂之事,
未嘗不寓以射,而射亦未嘗不在於禮樂、祭祀之間也。易曰:「弧矢之利,以威
天下。」先王豈以射爲可以習揖讓之儀而已乎?固以爲射者武事之尤大,而威
天下、守國家之具也。居則以是習禮樂,出則以是從戰伐。士既朝夕從事於此
而能者衆,則邊疆、宿衛之任,皆可以擇而取也。夫士嘗學先王之道,其行義
嘗見推於鄉黨矣,然後因其才而托之以邊疆、宿衛之事,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
戈以屬之人,而無內外之虞也。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,人主所當至慎之選,推
而屬之姦悍無頼、才行不足自托於鄉里之人,此方今所以諰諰然常抱邊疆之憂,
而虞宿衛之不足恃以爲安也。今孰不知邊疆宿衛之士不足恃以爲安哉?顧以爲
1 固在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固非」。
2 師,應氏本、何氏本作「帥」。
3 比、閭,古代戶籍編制單位。五家爲比,二十五家爲閭,五族爲黨。周禮大司徒:「令五家爲比……五
比爲閭」。
4 卒、兩,古代軍事編制單位。五人爲伍,五伍爲兩,五兩爲卒,五卒爲旅,五旅爲師,五師爲軍。5
天下學士以執兵爲恥,而亦未有能騎射、行陣之事者,則非召募之卒伍,孰能
任其事者乎?夫不嚴其教,髙其選,則士之以執兵爲恥,而未嘗有能騎射、行
陣之事,固其理也。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。
方今制祿,大抵皆薄。自非朝廷侍從之列,食口稍衆,未有不兼農商之利
而能充其養者也。其下州縣之吏,一月所得,多者錢八九千,少者四五千,以
守選、待除、守闕通之,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,計一月所得,乃實不能四
五千,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。雖廝養之給,亦窘於此矣。而其養生、喪
死、婚姻、葬送之事,皆當於此。夫出中人之上者,雖窮而不失爲君子;出中
人之下者,雖泰而不失爲小人。唯中人不然,窮則爲小人,泰則爲君子。計天
下之士,出中人之上下者,千百而無十一;窮而爲小人,泰而爲君子者,則天
下皆是也。先王以爲衆不可以力勝也,故制行不以己,而以中人爲制,所以因
其欲而利道之,以爲中人之所能守,則其志可以行乎天下,而推之後世。以今
之制祿,而欲士之無毀廉恥,蓋中人之所不能也。故今官大者,往往交賂遺、
營貲産,以負貪污之毀;官小者,販鬻、乞丐,無所不爲。夫士已嘗毀廉恥以
負累於世矣,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,而矜奮自強之心息,則職業安得而不弛,
治道何從而興乎?又況委法受賂,侵牟百姓者,往往而是也。此所謂不能饒之
以財也。
婚喪、奉養、服食、器用之物,皆無制度以爲之節,而天下以奢爲榮,以
儉爲恥。苟其財之可以具,則無所爲而不得。有司既不禁,而人又以此爲榮。
苟其財不足,而不能自稱於流俗,則其婚喪之際,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,而人
以爲恥矣。故富者貪而不知止,貧者則強勉其不足以追之。此士之所以重困,
而亷恥之心毀也。凡此所謂不能約之以禮也。
方今陛下躬行儉約,以率天下,此左右通貴之臣所親見。然而其閨門之內,
奢靡無節,犯上之所惡,以傷天下之教者,有已甚者矣,未聞朝廷有所放絀,
以示天下。昔周之人,拘群飲而被之以殺刑者,以爲酒之末流生害,有至於死
者衆矣,故重禁其禍之所自生。重禁禍之所自生,故其施刑極省,而人之抵於
禍敗者少矣。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,獨貪吏耳。重禁貪吏,而輕奢靡之法,此
所謂禁其末而弛其本。然而世之識者,以爲方今官冗,而縣官財用已不足以供
之,其亦蔽於理矣。今之入官誠冗矣,然而前世置員蓋甚少,而賦祿又如此之
薄,則財用之所不足,蓋亦有說矣。吏祿豈足計哉?臣於財利,固未嘗學,然
竊觀前世治財之大略矣。蓋因天下之力,以生天下之財;取天下之財,以供天
下之費。自古治世,未嘗以不足爲天下之公患也,患在治財無其道耳。今天下
不見兵革之具,而元元安土樂業,人致己力,以生天下之財;然而公私常以困
窮爲患者,殆以理財未得其道,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。誠能理財以
其道,而通其變,臣雖愚,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也。方今法嚴令具,所以
羅天下之士,可謂密矣。然而亦嘗教之以道藝,而有不帥教之刑以待之乎?亦
嘗約之以制度,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?亦嘗任之以職事,而有不任事之刑
以待之乎?夫不先教之以道藝,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;不先約之以制度,誠不
可以誅其不循理;不先任之以職事,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。此三者,先王之法
所尤急也,今皆不可得誅;而薄物細故,非害治之急者,爲之法禁,月異而歲
不同。爲吏者至於不可勝記,又況能一二避之而無犯者乎?此法令所以玩而不
行,小人有幸而免者,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。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。凡此皆
治之非其道也。
方今取士,強記博誦,而略通于文辭,謂之茂才異等、賢良方正。茂才異6
等、賢良方正者,公卿之選也。記不必強,誦不必博,略通于文辭,而又嘗學
詩賦,則謂之進士。進士之髙者,亦公卿之選也。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,不足
以爲公卿不,待論而後可知。而世之議者,乃以爲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,而才
之可以爲公卿者常出於此,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。其亦蔽於理矣。先王
之時盡,所以取人之道,猶懼賢者之難進,而不肖者之雜於其間也。今悉廢先
王所以取士之道,而驅天下之才士,悉使爲賢良、進士,則士之才可以爲公卿
者,固宜爲賢良、進士,而賢良、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爲公卿者也。
然而不肖者,苟能雕蟲篆刻之學,1以此進至乎公卿;才之可以爲公卿者,困於
無補之學,而以此絀死於嵓野,蓋十八九矣。夫古之人有天下者,其所以慎擇
者,公卿而已。公卿既得其人,因使推其類以聚於朝廷,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
人也。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,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,此朝廷所以多不肖
之人,而雖有賢智,往往困於無助,不得行其意也。且公卿之不肖,既推其類
以聚於朝廷,朝廷之不肖,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,四方之任使者,又各推
其不肖以布於州郡,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,豈足恃哉?適足以爲不肖者之資而
已。其次九經、五經、學究、明法之科,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於世,而稍責之
以大義矣。然大義之所得,未有以賢於故也今。朝廷又開明經之選,以進經術
之士。然明經之所取,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,則得之矣。彼通先王之意,而
可以施於天下國家之用者,顧未必得與於此選也。其次則恩澤子弟,庠序不教
之以道藝,官司不考問其才能,父兄不保任其行義,而朝廷輒以官予之,而任
之以事。武王數紂之罪,則曰:「官人以世。」夫官人以世,而不計其才行,此
乃紂之所以亂亡之道,而治世之所無也。又其次曰流外。朝廷固已擠之於廉恥
之外,而限其進取之路矣,顧屬之以州縣之事,使之臨士民之上。豈所謂以賢
治不肖者乎?以臣使事之所及,一路數千里之間,州縣之吏出於流外者,往往
而有,可屬任以事者,殆無二三,而當防閑其姦者,皆是也。蓋古者有賢不肖
之分,而無流品之別。故孔子之聖,而嘗爲季氏吏,蓋雖爲吏,而亦不害其爲
公卿。及後世有流品之別,則凡在流外者,其所成立,固嘗自置於廉恥之外,
而無髙人之意矣。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,自雖士大夫之才,勢足以進取,而朝
廷嘗獎之以禮義者,晩節末路,往往怵而爲姦,2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髙人之意,
而朝廷固已擠之於廉恥之外,限其進取者乎?其臨人親職,放僻邪侈,固其理
也。至於邊疆、宿衛之選,則臣固已言其失矣。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。
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,至於任之,又不問其德之所宜,而問其出身之後先;
不論其才之稱否,而論其歷任之多少。以文學進者,且使之治財。已使之治財
矣,又轉而使之典獄。已使之典獄矣,又轉而使之治禮。是則一人之身,而責
之以百官之所能備,宜其人才之難爲也。夫責人以其所難爲,則人之能爲者少
矣。人之能爲者少,則相率而不爲。故使之典禮,未嘗以不知禮爲憂,以今之
典禮者未嘗學禮故也。使之典獄,未嘗以不知獄爲恥,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獄
故也。
天下之人亦已漸漬於失教,被服于成俗,見朝廷有所任使,非其資序,則
相議而訕之。至於任使之不當其才,未嘗有非之者也。且在位者數徙,則不得
久於其官,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,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;賢者則其功不可以
及于成,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於著。若夫迎新將故之勞,緣絕簿書之弊,固
其害之小者,不足悉數也。設官大抵皆當久于其任,而至於所部者遠,所任者
1 雕蟲篆刻,西漢學童習秦書八體,蟲書、刻符爲其中兩體,皆纖巧難工。後世以喻小技末道。
2 怵而爲姦,被引誘做壞事。漢書食貨志下:「善人怵而爲姦邪」。李奇注曰:「怵,誘也,動心於姦邪也。」7
重,則尤宜久於其官,而後可以責其有爲。而方今尤不得久於其官,往往數日
輒遷之矣。
取之既已不詳,使之既已不當,處之既已不久,至於任之則又不專,而又
一二以法束縛之,不得行其意。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,稍假借之權而不一
二以法束縛之,則放恣而無不爲。雖然,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爲治,自古及今
未有能治者也。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,而一二以法束縛之,不使之得行其意,
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。夫取之既已不詳,使之既已不當,處之既已不久,
任之又不專,而一二之以法束縛之,故雖賢者在位,能者在職,與不肖而無能
者殆無以異。夫如此,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,苟非其資序,則不任以事
而輒進之,雖進之,士猶不服也。明知其無能而不肖,苟非有罪,爲在事者所
劾,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輒退之,雖退之,士猶不服也。彼誠不肖無能,然而士
不服者何也?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,與不肖而無能者,亦無以異故也。臣前以
謂不能任人以職事,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,蓋謂此也。
夫教之、養之、取之、任之,有一非其道,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,又況兼
此四者而有之?則在位不才、苟簡、貪鄙之人,至於不可勝數,而草野閭巷之
間,亦少可任之才,固不足怪。詩曰:「國雖靡止,或聖或否。民雖靡膴,或哲
或謀,或肅或艾。如彼泉流,無淪胥以敗。」
1此之謂也。
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,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,則豈特行先王之政
而不得也,社稷之托,封疆之守,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爲常,而無一旦之憂乎?
蓋漢之張角,三十六萬同日而起,所在郡國莫能發其謀。唐之黃巢,橫行天下,
而所至將吏無敢與之抗者。漢、唐之所以亡,禍自此始。唐既亡矣,陵夷以至
五代,而武夫用事,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,在位無復有知君臣之義,上下之禮
者也。當是之時,變置社稷,蓋甚于奕碁之易,而元元肝腦塗地,幸而不轉死
於溝壑者無幾耳。夫人才不足,其患蓋如此,而方今公卿大夫,莫肯爲陛下長
慮後顧,爲宗廟萬世計,臣竊惑之。
昔晉武帝趣過目前,而不爲子孫長遠之謀,當時在位亦皆偷合苟容,而風
俗蕩然,棄禮義,捐法制,上下同失,莫以爲非。有識固知其將必亂矣,而其
後果海內大擾,中國困於兵革者,二百餘年。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,
固將爲萬世血食,而大庇元元於無窮也。臣願陛下鑒漢、唐、五代之所以亂亡,
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,明詔大臣,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。慮之以謀,計之以數,
爲之以漸,期爲合於當世之變,而無負于先王之意,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。
人才不勝用,則陛下何求而不得,何欲而不成哉?
夫慮之以謀,計之以數,爲之以漸,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。臣始讀孟子,
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,心則以爲誠然。及見與慎子論齊、魯之地,以爲先王之
制國,大抵不過百里者,以爲今有王者起,則凡諸侯之地,或千里,或五百里,
皆將損之至於數十百里而後止。於是疑孟子雖賢,其仁智足以一天下,亦安能
毋劫之以兵革,而使數百千里之強國,一旦肯損其地之十八九,比于先王之諸
侯?至其後,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,2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,而漢親
1 國雖靡止七句,引自詩·小雅·小旻。膴,大,衆多。淪胥,互相陷逆,猶言相互牽連而受苦難。
2主父偃(?~前 126),人名。漢武帝時大臣。臨淄(今山東臨淄)人。出身貧寒,早年學長短縱橫之術,
後學易、春秋和百家之言。元光元年(前 134)得漢武帝任用,後入內朝備顧問,對當時政治頗有影響。
向武帝建議推恩令,使諸侯王分封子弟為侯,以此分割王國封地,削減諸侯權力。又提出徙天下豪傑兼併
之家於茂陵(今陝西興平東北),內實京師,外銷姦猾;及設朔方郡,以省內地轉輸戍漕,加強防禦匈奴
等建議,多被採納。後因被告逼死齊王、接受諸侯賄金,被武帝下令逮捕,遭族誅。漢書卷六十四有傳。8
臨定其號名,輒別屬漢,於是諸侯王之子弟,各有分土,而勢強地大者,卒以
分析弱小。然後知慮之以謀,計之以數,爲之以漸,則大者固可使小,強者固
可使弱,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。孟子之言不爲過,又況今欲改易更革,
其勢非若孟子所爲之難也。臣故曰:慮之以謀,計之以數,爲之以漸,則其爲
甚易也。
然先王之爲天下,不患人之不爲,而患人之不能;不患人之不能,而患己
之不勉。何謂不患人之不爲而患人之不能?人之情所願得者,善行、矣名、尊
爵、厚利也1,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。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,則悉以
其所願得者以與之。士不能則已矣,苟能,則孰肯舎其所願得,而不自勉以爲
才?故曰:不患人之不爲,患人之不能。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?先
王之法,所以待人者盡矣,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,未有不能赴者也,然而不謀
之以至誠惻怛之心,力行而先之,未有能以至誠惻怛之心,力行而應之者也。
故曰:不患人之不能,而患已之不勉。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,則臣願陛下
勉之而已。
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爲變革,其始計利害未嘗熟也,顧有一流俗僥倖
之人,不悅而非之,則遂止而不敢。夫法度立,則人無獨蒙其幸者。故先王之
政雖足以利天下,而當其承弊壞之後、僥倖之時,其創法立制,未嘗不艱難也。
以其創法立制,而天下僥倖之人,亦順悅以趨之,無有齟齬,則先王之法,至
今存而不廢矣。惟其創法立制之艱難,而僥倖之人,不肯順悅而趨之,故古之
人欲有所爲,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後得其意。詩曰:「是伐是肆,是絕是忽,四
方以無拂。」2此言文王先征誅而後得意於天下也。夫先王欲立法度,以變衰壞
之俗而成人之才,雖有征誅之難,猶忍而爲之,以爲不若是不可以有爲也。及
至孔子,以匹夫遊諸侯,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,逆所順,強所劣,憧憧如也,
卒困於排逐。然孔子亦終不爲之變,以爲不如是,不可以有爲。此其所守,蓋
與文王同意。夫在上之聖人,莫如文王;在下之聖人,莫如孔子,而欲有所施
爲變革,則其事蓋如此矣。今有天下之勢,居先王之位,創立法制,非有征誅
之難也。雖有僥倖之人不悅而非之,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衆也。然而一有流俗
僥倖不悅之言,則遂止而不敢爲者,惑也。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,則臣又
願斷之而已。
夫慮之以謀,計之以數,爲之以漸,而又勉之以成,斷之以果,然而猶不
能成天下之才,則以臣所聞,蓋未有也。然臣之所稱,流俗之所不講,而今之
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。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
矣。彼其意,非一切利害,則以爲當世所能行者。士大夫既以此希世,而朝廷
所取於天下之士,亦不過如此。至於大倫、大法、禮義之際,先王之所力學而
守者,蓋不及也。一有及此,則群聚而笑之,以爲迂闊。今朝廷悉心於一切之
利害,有司法令於刀筆之間,非一日也,然其效可觀矣。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
者,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。
昔唐太宗貞觀之初,人人異論,如封德彛之徒,皆以爲非雜用秦、漢之政,
不足以爲天下。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,魏文貞公一人爾。其所施設,雖未能
盡當先王之意,抑其大略,可謂合矣。故能以數年之間,而天下幾致刑措,中
國安寧,蠻夷順服,自三王以來,未有如此盛時也。唐太宗之初,天下之俗,
1 矣名,掃葉山房本、龍舒本、王荊公年譜考略皆作「美名」。
2 是伐是肆三句,引自詩經大雅皇矣,描寫周文王討伐另一部落酋長崇侯的戰功。肆,縱兵。忽,消滅。
無拂,不敢拂逆。9
猶今之世也,魏文貞公之言,固當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,然其效如此。賈誼
曰:「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,胡不引商、周、秦、漢以觀之?」然則唐太宗之
事,亦足以觀矣。
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,不自知其駑下無以稱職,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,以
臣蒙陛下任使,而當歸報。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,而無以稱朝廷任使之意;而
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,或非其理,而士不得盡其才,此亦臣使事之所及,
而陛下之所宜先聞者也。釋此一言1,而毛舉利害之一二2,以汙陛下之聰明,而
終無補於世,則非臣所以事陛下惓惓之義也。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,天下幸
甚!
1 一言,王荊公年譜考略作「不言」。
2 毛舉,言所舉之事如毫毛之輕微、瑣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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